项目管理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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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——项目管理师 一、组织实施 1.项目管理师职业的试点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领导下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(以下简称部中心)负责组织实施。 2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(以下简称省中心)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,负责组织本地区报名、鉴定考核、考务管理、证书办理以及鉴定统计分析等项工作。 二、职业等级 项目管理师职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项目管理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,助理项目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,项目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,高级项目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 三、鉴定要求 1.适用对象:从事或准备从事项目管理职业的人员。 2.申报条件: 项目管理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具有高中以上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以上,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 (结)业证书。 (2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。 助理项目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2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3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4)取得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项目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2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历),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,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3)具有研究生学历,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,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,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高级项目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2)取得博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,负责过2~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,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(含研究成果、奖励成果、论文著作),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3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,负责过3~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,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(含研究成果、奖励成果、论文著作),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四、鉴定的方式 项目管理师的鉴定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,每部分满分为100分,60分及格。 五、鉴定时间 具体时间见每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发文。 六、证书颁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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